前不久,扬州天博真人APP部门处理了几起电动车违规停放事件。有一些居民已经受到了罚款或警告的处罚,但是尽管如此,仍然还是有居民抱有侥幸心理。前几日,就有一户居民在天博真人APP疏散通道内给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,他面临的就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,而是行政拘留!
5月4日早上,扬州市杭集镇某小区一楼电瓶车发生火灾,火灾共烧毁三辆电动车以及充电设备,虽然过火面积仅约2平方米,但大量的有毒烟气依然充斥了一至九楼整个楼道,致使部分业主被困楼内。
火灾事故发生后,天博真人APP部门迅速介入开展火灾原因调查。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,认定此次火灾起火点位于一楼天博真人APP疏散通道充电的电动车,起火原因是由于当事人刘某(化名)给电动车充电时没有看管,导致出现电气故障引发火灾。所幸天博真人APP部门救援及时,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随后,天博真人APP部门立即联合杭集派出所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调查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博真人APP法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: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 (一)……; (二)过失引起火灾的; (三)……; (四)……; (五)……; (六)……。 公安机关随即决定对刘某(化名)对刘某处行政拘留10日。
此外,针对物业公司疏于管理,致使火灾现场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情况,公安部门也进行了严厉的查处,罚款5000元。
可能有的读者留有疑问,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是否有点小题大做?? 肯定地告诉大家,没有!!! 设想一下,如果当时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,浓烟未能得到及时排出,高温、有毒的烟气势必对整栋楼的居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。
相似的案例在苏州也发生了一起☟
事件回放
2018 年5 月1日17时50分,苏州市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园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:万达华府8 幢31楼电瓶车起火引起火灾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前往现场。 在万达华府8 幢31层现场,一股浓浓的烧焦味道,地上有积水,在走廊的尽头停放着一辆电瓶车,有明显被烧过的痕迹,从3105 室窗户内有一根黄色的电线通至该电瓶车处,并连接着电瓶车的充电器,充电器的另外一头连接在电瓶车上。
民警当场询问现场的保安,保安称,是该电瓶车起火造成的,幸亏是现场的喷淋及时将火泼灭,才没造成人员伤亡。该电瓶车是租住在3105 室的其中一名租户所有。在现场调查过程中,电瓶车车主左某某也来到现场。左某某称,他于当日凌晨将电瓶车停放在该地方,上午在该地方为电瓶车充电。
经查明, 因左某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, 2018年5月2日,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博真人APP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, 常熟市公安局决定对左某某行政拘留十日。
从火势发展看, 电瓶车停放充电处为高层住宅楼内31层, 火灾若得不到及时扑救, 将对高层住宅楼内人员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失。
电动车火灾多发生于夜间, 起火时不易被发现,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,危害较大。 而且: 一辆电动车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,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!!! 楼内人员试图下楼时, 在短时间内就可能中毒或窒息。 那么如何做到正确使用电动车呢?其实也很简单
第一,室外、电池单独充电; 第二,充电线路敷设固定安装,充电线承载负荷要够; 第三,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; 第四,避免充电时间过长,原则上不超过10个小时。
另外电瓶车停放也有讲究
第一,楼梯间不停! 第二,安全出口不停! 第三,停在指定区域!指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!
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6个“决不允许”: 1、决不允许生产、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。 2、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 3、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。 4、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。 5、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、充电。 6、决不允许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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